在世界各国进行的产品认证中,工厂检查是产品认证的重要环节,对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起着关键作用。工厂检查内容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两部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认证机构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实施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工厂建立质量体系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大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中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基本相同,其内容由十个条款组成,可以划分为职责与资源、文件和记录、产品实现、改进等过程。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比,更侧重于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一致性。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工厂符合“质保能力要求”的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主要责任。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应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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